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雖不會對屋子「大動」,但可能會「小動」,民眾在申請專業人員到府評估服務之前,必須先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、房屋使用證明影本或房屋稅單影本,其中一項即可。
若是非自有房屋者,則需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、屋主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及同意改善書。若工程會影響到公共區域,則需要其他住戶同意書。
當民眾一收到縣市政府公文後,即可自尋水電工程包商,按專業評估報告施工,包括加寬門、剔除門檻、防滑措施、扶手、斜坡道、浴室改善等。
依規定,民眾應於半年內完成施工,再通知照管中心進行施工後評估,再於3個月內寄回核銷資料,包括公文、收據及施工前後照片等,市府就會核發補助經費。
一般而言,只要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施工愈快,政府的核發補助就愈快,最快2到3個月即可完成;但民眾對水電工程包商貨比三家,或文件沒有備齊,就可能會拖到半年以上。
此外,雖10年內最高補助額度有10萬元,但不同輔具、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項目補助額度均有最高限額。以新北市的居家「防滑措施」補助為例,低收入戶最高補助2500元,中低收入戶最高補助2250元,一般戶最高補助175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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